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唐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17年4月27日安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唐 慧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姚建业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熊先告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谈英俊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魏开富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石 毅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彭晋刚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戴述明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炼平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谈英俊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傅仙兰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熊先告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宋光荣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 强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叶云海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杨斌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石瑞安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 松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钱正荣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宏荣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湘葵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 静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贵年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苑子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江来访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程明德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雷文彬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陶安清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汪业平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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